《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》重磅发布!6月15日起正式施行

2025-05-22发布 91人浏览

2024年12月26日,《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》经商务部第1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,并获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,现正式公布,自2025年6月15日起施行。这一全新办法将全面规范餐饮服务经营活动,为行业健康发展、消费者权益保护注入强劲动能。

一、立法宗旨:护航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

  • 核心目标:规范经营活动、引导行业健康发展、维护消费者与经营者合法权益。

  • 适用范围:境内所有餐饮服务经营活动,包括即时加工制作、商业销售及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与消费场所的行为。

二、多部门协同:从政策到落地全链条管理

  • 商务部:统筹全国餐饮行业管理,制定政策规划、完善标准体系,牵头推动反食品浪费,指导安全生产与高质量发展。

  • 国家发改委:依据《反食品浪费法》协调全国反浪费工作,每年分析评估食品浪费情况并部署工作。

  • 地方政府:县级以上商务、发改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管理,因地制宜出台促进政策。

三、行业发展:政策 “组合拳” 激发创新活力

  • 业态升级:支持大众化餐饮、社区餐饮、绿色健康餐饮,鼓励创新消费场景(如数字化升级、线上线下融合)。

  • 文化传承:推动传统餐饮文化挖掘与产业联动(农业、食品加工、旅游等),支持餐饮企业对外交流弘扬中华饮食文化。

  • 标准建设:鼓励企业与行业协会制定团体标准,参与国家 / 行业标准制修订,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。

四、反食品浪费:全链条管控 + 刚性约束

【经营者义务清单】

  • 禁止诱导超量点餐:在醒目位置张贴反浪费标识,对过量点餐消费者主动提醒;菜单标注食材、分量、建议人数等信息。

  • 优化供餐模式:提供小分量、多规格餐品,支持 “光盘奖励”“餐后打包”;团体用餐、自助餐需科学设计菜单,建立备餐评估制度。

  • 外卖场景规范:外卖平台页面标注食品分量,提示消费者按需点餐。

  • 厨余垃圾管理:源头减量,由专业企业资源化利用;对明显浪费行为可收取厨余垃圾处理费(需公示标准)。

【违规处罚】

未履行提示义务、诱导超量点餐或造成严重浪费的,将依照《反食品浪费法》第28条处罚。

五、消费者权益:从禁止最低消费到投诉闭环

  • 明令禁止: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设置最低消费。

  • 投诉机制:建立健全顾客投诉制度,及时反馈处理结果,保障消费者话语权。

六、地方职责:特色培育与监管 “双驱动”

  • 促发展:县级以上地方商务部门需培育地方特色餐饮,建设发展促进平台,制定高质量发展政策。

  • 强监管:对严重浪费食品的经营者,可约谈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;违规执法人员将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。

七、新旧衔接:2014年试行办法同步废止

本办法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,原商务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年第4号《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(试行)》同时废止。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。

政策解读:从反浪费 “硬约束” 到数字化 “软赋能”,新办法既立足当下遏制餐饮浪费,更着眼长远推动行业标准化、品牌化发展。餐饮企业需重点关注经营合规性与服务升级,把握政策红利实现可持续增长。

信息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